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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的通报[琼建质函〔2017〕552号]
2017-09-15 1 返回列表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的通知》(琼建质函【2017】274号),我厅于6月12至6月27日开展了2017年上半年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抽查在建项目 41 个,其中棚改房(保障性住房)项目5个,商品住宅项目26个,公共建筑项目10个,工程总建筑面积2978254㎡,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1份,涉及建设单位40家、施工单位40家、监理单位39家。共发出执法建议书16份,涉及项目15个、涉嫌违规单位22个。共提出整改意见673条。其中质量意见198条,安全意见266条,勘察设计209条。

二、检查情况

大部分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能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和我省的行动方案部署,积极启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努力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有部分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视程度不够,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筑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有些是不同项目均存在的通病,具体详见附件《建筑工程抽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的检查中,我厅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抽查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请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

三、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及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本次检查专家意见,共下发执法建议书16份,涉及项目15个、涉嫌违规单位22个。对本次检查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进行曝光和通报,请各市县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及其相关人员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9月15日前将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上报我厅。

   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及存在的问题

序号

项目名称

涉嫌违规单位

存在的问题

1

海口新埠岛北半岛2503地块

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没有提供减震结构分析报告和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等行为。

2

恒大·御湖庄园E02-03地块(二期)

海南昌茂龙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办理的报建手续中,提供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存在代签名现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

配电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整改才能施工。

3

文昌百合财富广场

文昌百合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把桩基工程施工直接发包海南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

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等。

4

琼海商业步行街

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到岗履职,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2.现场配电箱固定在外脚手架上,外电设施离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只有3米距离,未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3.外架当支模架使用,导致外架变形、倾斜,外架基础不牢固,竹跳板较少,局部外架离墙距离较大,达1M多。4.部分钢筋未采用抗震钢筋。

5

海南博鳌济民国际医学抗衰老中心

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把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智能化专业分包给个人施工,无资质,涉嫌违法分包。2将桩基劳务分包给个人,涉嫌违法分包。3.外架无安全网,落地式卸料平台无防护栏杆。4.现场未采取封闭式施工,无围墙及大门。5.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楼梯及洞口等无防护措施。

6

海南·屯昌“御龙府”项目II标

海南豫隆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将桩基工程单独发包给非总包单位,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涉嫌违法发包。2.项目未报先建。

海南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基坑支护直立段取消冠梁,未提供相关计算书,重要支护结构变更未重新申报论证。

7

三亚同心家园二十九期保障性住房工程(第二标段)

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不按照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等。


 

五指山市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教学大楼工程

海南卓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监理机构人员长期不在岗履职,见证取样见证工作由外单位人员实施,由外单位人员负责现场具体的监理工作,对施工单位违反强条的行为未履行好监理义务,工地未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项目总监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且同时担任超过3个项目的项目总监。

9

乐东天福雅苑(一标段)项目工程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进行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不按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

海南黎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不认真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工作,项目总监同时在4个项目上担任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10

东方市铁路中学高中部

北京龙安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未提供结构计算书等行为。

11

海南麓湖度假区(二期)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涉嫌超限高层建筑未进行超限抗震专项审查和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等行为。

东方市建筑工程公司

1.外窗设计是中空玻璃,现场使用单层玻璃。2.外门窗铝合金型材壁厚不符合规范要求。

12

中国海南海花岛2号岛二(三)期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274#楼21层梁柱钢筋核心区箍筋未安装绑扎,部分柱钢筋搭接在同一截面,梁底箍筋未绑扎固定。2.多部位梁板墙出现砼质量严重缺陷。3.现场未按规定留置砼试块,未按规定取样送检。

13

正恒帝景

辽宁北方建筑设计公司

设计单位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等

14

碧桂园金沙滩海邻居一区1#-3#、7#楼

海南临高碧桂园方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未单列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消防工程单独发包。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不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劳务分包工程款转账给个人。

广东国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人员变更手续不符合要求,工程例会纪要无会议签到记录,相关人员不了解现场建设情况。

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涉嫌超限高层建筑未进行超限抗震专项审查和设计单位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等。

15

临高恒泰阿奎利亚一期

安徽省联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电梯司机存在无证上岗现象。2.1#塔吊到期未进行特种设备检测。3.6#标准层北面未按图纸要求设置GZ1。4.未见沉降监测资料。5.验槽记录无勘察单位签字。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以本次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市场行为检查为契机,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责任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请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力度治理和惩处各种违规行为。今年11月份,我厅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和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全省下半年的检查,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为检查的重点内容。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建筑工程抽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建设项目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筑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工程质量
  1.未按规定留置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
  2.未按照图纸要求及时进行沉降观测,外墙保温砂浆厚度不按照图纸要求施工。
  3.构造柱植筋数量不满足要求,个别构造柱浇筑时振捣不密实,有露筋现象。
  4.电箱周边和线管敷设处填堵挂网不到位。
  5.楼梯施工缝未按要求设置。
  6.砌体顶砖砌筑不规范,填堵不到位,个别平砌到顶;
  7.楼梯间窗台个别未做压顶。
  8.技术方案编制普遍存在无针对性,施工交底较少,未严格按技术方案施工,过程管控较弱,施工标准不高。
  9.砼感观一般,个别项目感观较差,存在错台、涨模、烂根等砼质量通病。
  10.钢筋直螺纹套筒丝扣切头、丝扣数量等质量管控痕迹较少,存在钢筋偏位、漏绑现象。
  11.钢筋原材检验报告有缺失、滞后现象,砼复试检验报告资料滞后,分部、分项验收资料存在不齐全情况。
  12.项目施工企业整体施工质量管控水平具有提升空间,企业的标准化、精细化施工较少,施工管理痕迹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施工安全
  
1.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没有采用TN-S接地保护,总分配电箱无日常巡检记录;
  2.多数项目双排外架连墙件钢管未与外侧立杆连接,部分项目连墙件数量设置不够;外脚手架连墙件未按照方案设置,架体与建筑物间距过大无安全防护,未按规范要求每10m设置大眼网;部分项目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够,剪刀撑搭设不规范、未搭设到顶部,悬挑脚手架预埋U型卡具未使用一级钢;部分项目双排钢管外架立杆变形较为严重,扫地杆缺失或设置不规范。
  3.楼层未按照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未安装消防立管。
  4.材料堆放不合理,无标识牌,楼层内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存在工人未佩戴安全帽现象。
  5.人员配备不足,关键岗位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多个项目未按项目体量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部分项目存在安全员“挂证不在岗”的现象。
  6.部分项目塔式起重机基础积水,电缆未固定,可自由摆动;个别项目存在塔式起重机超过一年未进行特种设备检测的情况;部分项目塔机、升降机日常维修保养不到位,无相关记录;部分项目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证过期未复审,个别项目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物料提升机首层未设置防护门,搅拌机无安全检查拉链,塔吊基础积水严重,避雷措施未落实到位;部分项目未编制专项《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个别起重吊装所用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仍继续使用。
  7.部分项目内业资料与现场施工实际脱节现象比较严重;部分项目内业资料由不参与现场施工实际管理的资料员制作、整理、归档,且部分资料员同时负责其他业务口的资料。资料签名栏由他人代签现象较多,部分现场作业人员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即上岗作业。

三、建筑市场行为
  1.施工企业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一些项目在外墙保温砂浆、铝合金门窗厚度达不到设计文件要求。
  2.部分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到位率低,履职不到位,资料普遍存在漏签代签现象;部分项目未履行分包资格审查程序;分包工程款支付未提供支付凭证或支付给个人;部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认真在岗履职。部分项目经理不严格履行对项目组织实施的管理义务,不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施工。部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违反规定,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按照规范要求督促整改。
  3.检测机构。一些检测机构不按照要求对试块、材料进行检测,存在着出具虚假报告嫌疑。
  4.大部分建设单位未单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个别项目消防工程单独分包。

四、勘察设计
  (一)工程勘察
  1.多数受检项目都缺委托勘察的任务书,对建筑物的位置、平面布置、整平标高、建筑物特点、基础型式、地下室的设置与埋深、抗震设防类别等信息存在来源不明,设计对勘察的要求不明确,以致勘察单位对建筑物资料收集不全。
  2.勘察项目上岗人员签名真实性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原始资料上和外省勘察单位注册师。
  3.原始记录不完善。部分项目编录表记录不全,缺少岩芯长度、岩芯采取率记录等,项目负责人未按《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79-2006规定对原始资料签字验收。
  4.岩土参数测试欠漏项。部分项目岩土参数引用经验值,没有按规范采样测试,如有基坑工程的项目,对素填土大于3米的要采样测试,提供粘聚力和内摩擦角。土的重度、压缩模量等未按规范取统计平均值,抗剪强度未取统计标准值等。
  5.部分深基坑工程项目,未按琼建质[2012]190号文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6.工程勘察单位和图审单位,没有严格审查,有些报告违反一般性条文较多。
  7.存在承揽项目单位和报告出图章不一现象。
  8.基础地质知识不掌握,出现地层倒置现象。如Q2地层盖在Q3地层上。
  9.高层场地等效剪切波速或覆盖层厚度在界限附近,未提请设计可按插值法确定设计特征周期。
     10.未见地基验槽记录,或验槽记录勘察单位未签名。
  11.未按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沉降监测,加上前述无验槽记录,无法验证勘察报告所提持力层及其承载力和变形参数与现场实际情况的符合度。
  12.个别场地存在采石坑和采石形成的高边坡,未评述其稳定性及考虑其对场地抗震地段的影响。
  13.补充提供的桩基设计参数未经原审查机构审查确认,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14.勘察建议的地下室抗浮水位标高低于最高稳定水位,存在地下室上浮的隐患。
  15.个别场地存在中风化孤石,未提请设计和施工时注意加强桩端持力层检验。
  (二)结构设计
  1.地基基础设计或桩基础设计必要的计算或验算不到位(如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室未进行抗浮验算、设计等级为甲级或乙级时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地基变形计算或桩基础沉降验算、对基础底板或桩承台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抗冲切验算、未按规范要求对桩身强度进行验算),有关设计说明不完整(如未对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及桩承载力提出必要的检测要求等),处于腐蚀性介质中的基础或地下结构防腐措施不到位,导致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
  2.结构计算书中荷载取值不符规范要求,主要表现在阳台、卫生间、电梯间和各类机房等。部分项目对墙柱基础等不应进行荷载折减的情况也进行折减,导致实际计算荷载不足造成相关构件的承载力不足。
  3.部分项目出现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不满足计算要求的情况。个别项目框架柱抗剪箍筋配置明显不足,不少项目存在梁纵筋或箍筋配置量不满足计算需要的情况。有些项目墙端柱箍筋不满足计算要求,部分“一”字墙高厚比小于4不按柱设计,造成配筋筋不足。框架结构中由于商铺产生的错层及楼梯平台等形成的短柱及梯柱未按要求进行全高箍筋加密。
  4.大于15度角的斜交抗侧力构件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有时会出现结构构件配筋不满足计算要求的情况。如四级墙水平筋不足0.2%,框架柱抗剪箍筋配置不足,梁纵筋或箍筋配置不足和部分楼板配筋不满足计算要求等。
  5.个别高层建筑项目未能对其结构规则性进行准确判断,导致出现结构规则性超限,而未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专项论证;个别高层建筑项目属于超限高层,但未严格落实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导致结构设计不能满足抗震性能设计要求。
  6.场地等效剪切波速在界限附近,未提醒设计可按插值法确定设计特征周期。
  7.个别高层建筑结构布置存在明显不足。由于建筑平面大面积采用转角窗,使结构整体在角部位置失去有效连接,而设计在这些部位又大面积采用“一”字墙,导致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扭刚度不足。
  8.我省处于6度设防地区的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虽然一般不受地震作用控制,但其结构布置仍需重视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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