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6日住建部公告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标准编号为GB/T51366-2019,标准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国家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规范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此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阶段的碳排放计算。标准中建筑物碳排放计算按全寿命期考虑,可以分别计算建筑物运行阶段碳排放、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
不断降低建筑碳排放强度是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低碳城市的核心控制指标的确定离不开建筑碳排放计算,统一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是关键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规范引导建筑物开展碳排放计算、比对并与国际对标。标准中建筑物碳排放计算按全寿命期考虑,可以分别计算建筑物运行阶段碳排放、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在建材生产、运输等环节划分中与建材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主管沟通并得到一致认可,避免计算重复和漏项,并与国际接轨。
标准主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专业总工、环能院院长徐伟表示:提升建筑能效,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不断降低建筑能耗,是建筑领域低碳减排的必要途径,也将是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通过本标准相关计算方法和计算因子规范建筑碳排放计算,引导建筑物在设计阶段考虑其全生命期节能减碳,增强建筑及建材企业对碳排放核算、报告、监测、核查的意识,为未来建筑物参与碳排放交易、碳税、碳配额、碳足迹,开展国际比对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最后希望建筑行业如果真的能够像汽车行业一样,在新的排放计算标准施行前,将建筑产品进行一轮降价促销,或者也提供类似去库存的清仓,来销售目前已生产出的无碳排标准或只能满足低标准碳排的建筑产品,这样的话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就能够切身感受到宏观环保政策带来的红利了。
在中国,建筑产品分为:
①房屋建筑,包括厂房、仓库、住宅、办公楼、医院、学校、商业用房等;
②构筑物,包括烟囱、窑炉、铁路、公路、桥梁、涵洞、机坪等;
③机械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工程(不包括机械设备本身的价值)。
建筑产品按其完成程度,又可分为:
①已完工程,即竣工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②已完施工,即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被看作“假定产品”;
③未完施工,即已投入人工、材料,但尚未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